本文標題聽來像含喜劇元素的電影名稱,實際上所指的是日本一樁犯罪事件的容疑者,日語「容疑者」是疑犯之意。

香港傳媒也有引述報道事件,8月17日,一部停泊在愛知縣大府市一個露天停車場的汽車上,23歲兼職員工增元春彥被所屬鮮魚批發公司47歲女社長武藤美幸踢了多腳,下腹出現內出血迹象,因而致命。據報武藤因不滿增元的工作態度而動粗,香港傳媒作出了這簡略報道,但若深究詳情,會發現事件有耐人尋味的地方。

死者增元跟容疑者武藤見面,是8月16日晚上10點幾,武藤召救護車聲稱增元停止了呼吸,是17日凌晨4點左右的事。武藤承認跟增元口角,出腳踢他,接着增元昏迷,呼吸停止,換句話說武藤向增元說教了五、六小時才出腳,時間長得不尋常。事後發現武藤的兒子也身處事發的汽車上,為何他沒嘗試制止,是另一疑問。

增元與武藤的兒子屬於同年齡層,據說武藤平日視增元如兒子般愛護,於是有人質疑死者與容疑者之間有沒有曖昧關係,武藤被捕後供稱一時光火動粗,因為增元放工後沒聯絡她,這句話可圈可點。另一個有力說法指,二人有金錢糾紛。

在香港,女上司踢死男下屬的事件不曾聽聞,可是港女怒摑或怒踢港男的場面卻經常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