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多年前離過婚,如今打算物色第二春的人選,他說,他與對方吃兩次飯,就已經知道是否適合。當認為對方適合,就準備一年內結婚吧!

基本要求就是又靚又能幹,這兩項條件,不必單對單相處已經知。遇上又靚又能幹兼且雙方都有意的,就約會相處一下吧,在言談上無甚麼太不滿意的事,就已經知道可以走下去了。

結過婚又離過婚,就明白到,當初覺得再合拍的,最後都會因為這些那些事而分開。那麼,再揀對象時,反而不必再花時間拍幾年拖了,覺得適合,就盡快娶她回家吧。

快快結婚,結了婚一樣可以與妻子拍拖的,一樣可以製造甜蜜溫馨的。拍拖,拖來拖去,最後又是散。結婚後才拍拖,若然當中遇上小問題,大家的取向就是協調,而不是說分就分。

好像回到舊時代那種相睇又或是盲婚啞嫁的模式。但又有甚麼所謂?覺得合適的,就決定與她廝守,然後娶她過門,立下對她好的決心。說不定,真的就會幸福到老。

男人說,他已看穿了一回事,揀甚麼人都可能出問題,那麼,不如回歸原點,直接地要求一個又靚又能幹的女人,性格上無大問題即可。其他的相處細節,結了婚後才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