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早沒聯絡的舊相好忽然主動留言,說你在某份報章某篇專欄文章是不是在寫我啊?那你該要用那篇稿費請我吃飯才對啊……

我傻眼苦笑。那篇文章寫的都是些尋常感情問題,十對情侶有八對都有大同小異的心態行為與對白,怎麼就輕易對號入座,主觀咬定一定就跟自己有關呢?

可是我也不忍說破,惟有打哈哈帶過,說是是是你說得很對,改天有空聚敍舊,我請喝茶好了。

有時實在不得不佩服有些人想像力特別豐富,也特別愛對號入座,這種人大概在日常生活裏一旦遇到有人迎面而來向你這個方向打招呼,一定會主動迎上,不會像我這樣,先回頭看看有沒有人回應他,才指指自己,一臉疑惑的問,我?你確定真的是我?你認識我麼?

我不知道其他作家怎樣,但是像我這樣的一個作家,有時候就算跟某些人一起,談到某些事情,靈感被觸發,聯想到一篇文章的題材,當中的時地人,內容或者人物,都不可能忠於原著,從這一點引發開來的,也跟當初那個情景相去頗遠。如果任何人看到輪廓氣味稍稍相似的就對號入座,看到黑影就開槍,那也實在太讓作者動輒得咎了吧?

100%原汁原味、忠於原著的叫做記者,作者跟記者,畢竟是有分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