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中拾遺:Presentable
男友嫌她不夠Presentable,儘管她已經努力為他改變,穿上平時不穿也不合適的套裝衣裙、高跟鞋與珠飾,把頭髮燙曲,在宴會上維持微笑,但是在那些紈絝友伴之間的評語,也只是說你這個女朋友很可愛,起初她還以為自己在成績單上取得不錯的分數,然而後來才恍然大悟,原來在這些虛偽做作的上流社會裏,可愛的意思,就是不夠大方得體,一看就知道不是Blue Blood的意思。
若你不夠漂亮,人們就會讚你可愛,若你連可愛都談不上,五官組合怪怪的,就會說你有氣質,要是你連氣質也談不上,就會稱讚你人品不錯,蠻乖的。乖只跟孝順同等,除非你很有錢,那麼人家讚你孝順就是Credit,否則,也不過是跟善良同等,均屬冇嘢搵嘢讚的可悲程度而已。
怪只怪男友的前女友是個大家閨秀,而且漂亮得教人過目不忘。認識這個男友之前她的世界裏從來沒有Presentable這個詞彙。後來她Google了一下,才明白原來大概就是「可以帶出來見朋友,能炫耀威風」的意思。她從來就不是那種中環人,也無法在那些大家穿着踢死兔談論到哪裏避暑或者滑雪的時候分享經驗並且見縫插針適時說上幾句令大家開懷難忘的笑話,她從來就不是一個Presentable的女生,那種女生也許會讀王迪詩,但她愈是努力追趕那個Presentable的前女友的身影,就愈像一個偷穿母親飲宴服與高跟鞋並把口紅塗得像Batman小丑化妝的小女娃,可憐復可哀……
直到她高攀不起的男友終於成了她的Past Tense,她終於不用再苦苦成為一個Presentable的女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