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人一生要辦許多證件,讀書考試又有准考證和文憑等,證件多,假證件也多。

內地證書有雷射標記,一如藥物包裝,既然有假藥,自然有假證書。不少大學網站有畢業生資料,有需要人士可憑學生編號查核文憑真偽,手持假證書是無用的,僱主上網一查就知真相。不過,某些香港僱主不會查核證書真偽。

年逾七十的阿伯用假證件做保安員,在地球某些角落是常態,阿伯只是買張便宜假證,難道他會自製嗎?

阿伯用假證被判入獄四個月,裁判官沒有酌情判以緩刑,給公眾明確訊息,讓市民知道用假證要入獄的。

內地男童的家人給男童假雙程證來港,比阿伯用假身份證求職更有問題。男童用假證來港匿藏,觸犯的法例嚴重得多。

議員要求特區政府酌情安排,等同縱容內地人用假證偷渡來港。要求市民包容使用假證來港並匿藏多年的男童,等同要求大家窩藏罪犯,跟包容無關。要求市民大愛男童,等同曲線批評男童和外婆在內地得不到愛,忘記男童應該跟外婆一起返回內地生活和讀書。

內地假證件太多,某些內地人謊稱遺失證件,走到其他地方用假名、假年齡和假背景申請真證件。要是熟悉內地情況的議員不知道,不妨先查證才公開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