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妓女被殺或被欺壓的新聞,想起地水南音。不入主流,但應有生存空間。

賣淫本是走投無路前的一步,然而,活在金錢至上的社會,有些人為錢賣淫,美其名為援交,無論得到多少物質和享樂,也不能磨滅出賣自己帶來的傷害。

清末民初,廣東沿海一帶的民眾謀生不易,盲人更加找不到工作,連行乞都難。他們只好拉二胡唱南音,到煙花之地討錢,南音多是妓女和嫖客的恩恩怨怨,歌詞粗俗,最流行的就是嫖客夜祭早逝妓女的《男燒衣》。嫖客對妓女有情,才會傷感和思念。近年有惡徒白嫖之餘,還搶劫妓女財物,甚至殺害對方,可說是低賤到極點的人形物體。

另一首較多人留意的南音《客途秋恨》同樣為討飯而唱,雖然不入粵劇主流,但滄桑悲涼,自有動人之處。當年的妓院、茶樓和煙館(讓客人抽鴉片的地方,那是合法抽鴉片的年代)常有失明人唱南音,圍繞男歡女愛而唱,南音源自煙花之地,難道會唱做個好學生嗎?

南音師傅又名瞽師,瞽字古已有之,解作失明,遠古年代,相傳帝舜的父親是瞽瞍,瞽和瞍是近義詞,說明他是盲人。

有些詞為尊重人而設,例如用性工作者比妓女多點尊重,不過,在南音流行的年代未有性工作者一詞,所以,全文統稱妓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