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習慣自備購物袋,家裏的膠袋是用到破爛最後再做垃圾袋的。

特區政府徵收膠袋稅後,經常看見市民和店員爭執。這是特區高官的慣技,將自己部門應該做的事推到市民身上,用刑罰代替教育,市民付膠袋稅,商舖違法付罰款,全部都是市民的責任,政府沒有責任保護環境似的。

我在十年前已寫過許多篇關於環保和回收業的文章,有書為證。然而,特區政府永遠不願落實工作,只管要擴大堆填區,不會資助循環再造的回收業,也不會教育市民垃圾分類,日本人已有幾十年的環保習慣,香港人仍然未開始。

特區高官只會「嚴懲」商舖和消費者「膠袋授受不當」,沒有想過如何真正回收和循環再造塑膠、玻璃和廢紙等,市民將這些東西分類放進環保箱後,最終也是一起變成堆填區的垃圾。這些全是政府應做的事,但高官總是推卸責任,將一切變成市民的錯。

不時見消費者濫用超級市場的透明膠袋,收銀員拿出那個膠袋,表示密封商品不需用多一個膠袋,消費者說怕原先的膠袋空漏,收銀員說一大堆理論,消費者又說一大堆話反駁,收銀員叫消費者看電視……後面排隊的人就這樣浪費時間。

政府除「嚴懲」市民外,可否站出來說一遍為香港環保業做過甚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