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像獎懷念黃霑先生的環節邀請了霑叔女兒黃宇詩到場分享。她說最記得當年父親曾經告訴過她,做人不必事事做對,更不必求每個人都認同肯定,只要每天誠實面對自己,好好過每一天,就已經足夠了。

人們常說霑叔豁達豪邁,由此可見一斑。的確,做人何必要求自己事事做對?要求自己每件事都做對,不敢出錯,也許我們死了那一天清單上有很多很多個剔,但是,我們卻不一定快樂,更不一定有任何一件事,是我們驕傲懷念的……

有些人明明做對了九十九件事,但是最讓他回味歡喜的,卻是那唯一的一件錯事。做錯事不一定就只讓人抱憾終生,也有些人對於自己的錯事無悔無恨,對自己做對過的事,反而毫無留戀,覺得那不過是為了敷衍滿足這個無趣的世界而不得不做的……

我常認為,所謂好人,其實就是為了平日多做對一些事,好讓你在偶爾做錯事的時候,能夠因為公積金而被大家輕易原諒。就像我們讀書時候,那麼努力為校爭光贏些優點大功回來幹嗎?真的那麼愛母校嗎?白癡,當然是為了將來萬一有甚麼事的時候,拿這些優點大功將功補過啊!不然呢?

反正如今這城市早已對錯不分,做錯事不一定會被責罰,做對了有時甚至被群眾指鹿為馬,逼你認錯,既然如此,為何不像霑叔生前所說那樣,別再介意自己做對做錯,只要誠實面對自己,以盡量不傷害他人為大原則,好好過每一天,做應該做的事,做讓自己歡喜快樂的事,不是更應該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