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在fb轉貼文章之前,我都會細看一遍,但有篇文要看足三遍,那是大律師公會主席石永泰講辭全文。

讀小學時,所有教科書看一遍已經可以用自己的文字複述,從不溫習,成績都在十名以內。不過,我應該溫習的,只是沒有人教我。現在看一篇文章三遍,自會記熟內容和重點,可以複述。

香港人守法概念根深柢固,笑片對白常用犯法咩,不犯法的就可以做到盡,食飯唔畀錢會犯法就不要做。其實,法律是道德底線,不少事情是不犯法都不應做,例如欺凌。法律並非單單用來約束平民,而是同時約束掌握權力的人,以免他們濫權。法律要讓公眾看見公平公義,而非用來欺凌平民。比方說,有些極權國家的領袖不斷修改法律,令自己一家世代掌權,可以不受法律約束的貪腐兇殘,法律只用來對付異見者,「依法」處罰反對暴君的人,以法律陷正義的人於不義。

有些人擁有攝影機大腦,看一遍教科書已可考第一。我要溫書三遍才去考試,從沒考過第一。讀三遍應該可以理解一篇文章,然後複述。如果你或你的子女專心看一篇文三遍以上都記不住內容,俗語說「讀唔入腦」,原因甚多,不妨找專業人士輔導和跟進,別給自己太大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