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同社會企業概念,經營一盤生意,聘用在商業社會較難競爭的僱員,讓人人盡展所長,自給自足。

每次光顧社企後,總想向全世界推介,但每次都辦不到,因為食物味道有待改善。我很難為美味下定義和標準,個人來說,如果我覺得某食店的食品水平及不上連鎖快餐店的話,不會再次光顧。

題外話,現在租金極高,不少食店是貴而難食,有次去吃人均約一千元的中菜,只有一兩道菜美味,其餘的吃一口就覺得有無搞錯呀黑店啊。

幾次到社企食肆吃飯,侍應服務都好,但食物就不如快餐店,甚至自己煮更可口,為甚麼要光顧呢?

社企要跟商業機構競爭,不能要消費者因為慈心光顧,這樣對僱員也不公平。消費者花錢食飯而失望的話,不如直接捐錢好了,那麼,開設社企就變得意義不大。

不少社企難以在商業社會經營下去,也許社會工作者跟營商人士是兩類人,商場高手尚且有失手的時候,何況半途出家的人營運社企呢?

我無意批評社企,反而希望社企能夠遍地開花,只好以食客的角度提點意見。香港人深知一分錢一分貨的道理,社企食肆的定價不高,服務周到,只要食物達到快餐店的水平,收得比快餐店高是正常的。期望下次光顧後,可以公開讚揚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