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每一個政權對人民的設定,就是不斷製造恐慌、恐懼,人類文明中當然有些黑暗面,但人民不斷一步步的向政權挑戰,才有機會真正享有自由;有些社會走前些、有些慢些。

早在二千多年前的希臘,就有一齣著名悲劇上演,它叫《安提戈涅》,是一個教育大眾甚麼叫法制的劇目,向上蒼大膽提問,到底甚麼是「法」!劇目根據傳說而寫成,內容是昔日有一位小姑娘叫安提戈涅,她有一位哥哥,在一場爭取民權、反對國王的抗爭戰爭中戰死!其後憤怒的國王克里奧頒下法令:將叛軍陣亡者暴屍城下,更令全國人民無論誰都不准為此哀悼、不能殮葬,任憑烏鴉野獸啄食他們。若有人違反法令,就當場用亂石把他砸死!當時國王的命令就是法律,沒有人不聽從,即使那是不人道不可理喻的法律,也沒有人走出第一步向強權說不!

但安提戈涅卻不怕強權,走出來勇敢地推開一眾衞兵的阻擋,在所有人的眼前,來到她哥哥的屍首面前,按傳統進行拜祭並安葬了哥哥。小女孩的行為感動了在場人士,士兵沒有把她即場處死,只帶她去見國王。國王怒問:「你知道你犯了法嗎?」她說:「你的說話也能算是法律嗎?宙斯並未宣布過這樣的法律,正義之神也從未定下過這樣的法律要人們遵守,因此,我也不認為你說的話是有法律效力的。」之後她跟國王辯論,指出違反人性公理的法律不是法律,指這是「惡法非法」!即使她最終也被國王處死!但「惡法即非法」的概念卻因此而植根歐洲,成為後來西方文明的基礎!那些今日在香港大大聲講法治的人,先看看二千年前的個案吧!國王殺了一個年輕女孩,殺不掉所有年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