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一位教會高層公開聲稱,牧師及教徒在社會運動走得太前,會令社會尷尬。很欣賞他這個人,把最坦白的說話講了出來,表明利益蓋過公義,人民就不用再猜教會立場,不反對的信徒,就是認同,外間就容易分辨其正或邪!

近日回顧了一些早期美國的宗教情況,講述當時不同基督教教派,對於黑奴的想法及社會行動,一些教會積極參與解放黑奴運動,走得好前,其中在1818年,長老派總會,發表了一份堅定反對奴隸制的聲明,大致內容如下:「我們認為,一個人類種族強迫奴役另一個種族,明顯違反了人類本質中最珍貴和最神聖的權利,完全違背了上帝的法則,這個法則要求我們愛我們的鄰居如同愛我們自己一樣;此外,它與基督的福音精神和各項原則也是背道而馳的……」真是直接而簡單,明顯是違反人權的東西,當然要反對!

但人類看人類也出現很大的反差。當年好多美國南部的基督教派說反對解放黑奴,認為上述的牧師走得太前,令教會超尷尬!這些教會不但高調宣稱接受奴隸制度,還講出一些可笑的言論,包括:「因為《聖經》新約並未譴責擁有奴隸的現象!」或「教會不應干預世俗事務!」有良知的牧師及信徒則大量加入「美國反奴隸制協會」當然過了好一段時間,美國奴隸制被廢,而支持奴隸制的教會也不敢重提自己昔日的立場。

回看香港,不少教會是源自美英兩國,信徒不問過去歷史,可憐且可惜。走得前的宗教人士,其實深明人類本質,相反一句「《聖經》冇講」就可以欺騙信眾,但信眾甘被欺騙才是最大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