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收到信用卡月結單後,即使自動轉帳,仍看一遍才扔掉,有次發現一項來歷不明的八百多元帳目。

甲致電信用卡中心查詢,對方說是甲網上購物消費,甲表示沒有網上購物,也許解答問題的職員經常回答同類個案,建議甲問清楚可有人用甲的信用卡購物,再問甲可有遺失信用卡一陣子,有人拿來購物然後放回原處等等。

掛線後,甲逐一問家人可有用其信用卡購物,沒有人承認,最終以福爾摩斯的調查手法,查出是十二歲的兒子用甲的信用卡購買網上遊戲的武器,竟然可以花費八百多元來買虛擬物件。

雖然我好奇甲的兒子如何偷卡,以至由哪時開始學識網上購物,但甲不願提起,我也不問。有朋友說起信用卡公司無良,手續費貴到不得了,外地簽卡的匯率又高,甲才說信用卡公司也有好的,那次全數退回兒子簽卡的八百多元。

不知是網上遊戲公司退款,還是信用卡公司賠出來的,總之,退款是人情,不退是道理。   

教導子女要與時並進,有些父母不知道孩子看成人網站,有些父母不知道孩子如何在網上交友和消費,到他們知道的時候,或者已經太遲。

甲自嘲還算幸運,知道兒子十二歲盜用信用卡,而非突然發現兒子會去打劫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