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會因為一些事情自責,認為自己不夠盡力,又或是真的做錯過,於是結果不夠完美,更或是搞砸了。

少量的自責是良好的檢討,對在將來面對類似的事情會有幫助。但大量的自責和放不低,就是過分的自我批判,以及對自己不慈悲。

我們常告誡別人不要批判其他人,但是,對於批判自己,我們都傾向嚴苛。

何必年年月月去怪責自己?何必判自己無期徒刑?批判自己、不原諒自己、不讓自己好過,其實就等於批判別人、不原諒別人、不讓別人好過一樣,同樣的偏執。

批判別人,我們深知不對,常說,我們無資格去批判任何人。但批判自己呢?我們總是縱容自己去過分自我批判。我們對自己無情,我們自我虐待。

可能,在發生事情的一刻,你的確有錯,但那些錯,早已經被你自我檢討了十萬遍。那個小錯依然只是小錯,但因為你懷着十萬噸自責去面對那個小錯,最後,你就對你自己的身心健康鑄成大錯。

再錯,都已經錯了。你的過分自責早已超越了那個錯。你就別繼續傷害自己、對自己錯下去。對自己判刑那麼重,也是一種不公正不公義,是天理不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