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血作家因劈腿事件令形象盡毀,讀者怪責作者一直寫的都是專一深情的小說,沒想到人原來是這樣,貨不對辦,簡直讓人失望,故以《商品說明條例》問作者能不能退款……

會有這種思想的讀者,足以證明他們就算讀過多少書也是白讀,知識與智慧根本從沒吸收進腦子去。為甚麼作者寫的一定要跟他本人一致才叫正確?如果寫深情專一的小說作者本人就一定要同樣深情專一,那麼我們幹嗎不怪責金庸?他本身完全沒有武學根底呀,那我們是不是要因為這樣而叫他回水?如果人書合一才是「常識」,那麼寫鬼故事的作者是不是本身就應該是一隻鬼才是「常識」?J.K.羅琳本身也不懂魔法啊,我們又是不是要叫她回水才對?

小說的本質,就是虛構。小說的吸引之處在於作者的說故事能力,他能成功說服你相信,他本身就是成功,至於本人如何,根本就不重要。一個人現實裏就算本身武功再厲害,寫的小說不好看,那就是不好看,我們不能因為他現實裏如何,就在他的作品裏加分,反之亦然。

一天不能脫離這種觀念,我們一天就仍然停留在原始人階段,像幾十年前彩色電視剛開始出現的年代,演奸角的演員在街上會被人罵被人白眼,卻不會有人讚賞他演技出色,入木三分。

一個人寫得好不好是一回事,而這個人本身好不好卻是另一回事,你可以痛恨他現實裏劈腿花心,而不買他的書,卻不該因為他寫的作品跟本人不一樣,而要求他退貨回水。人書如一,說穿了,只是你價值觀狹隘單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