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她跟我說,男人愛大,只是潮流,到了某個時期,物極必反,你們就會轉而追求小的了。

我不以為然,笑笑沒有答話,她於是說,你看看,幾十年前,你們哪有說甚麼G級H級的?那年代只要看到一點點已經很了不起了,當你們看慣了,就會開始看厭了,把C和D習以為常,愈追愈大,愈來愈重口味……總之,我們只是生不逢時,不幸生長在這個不是我們的時代而已,我相信不久將來,你們男人就會推崇小巧的美,不再有大食大了……

聽着聽着,我彷彿在聽着她敍述我們都市人追求手機的演變發展史。幾十年前,人人手執一部大哥大,那部大哥大如今看來,比哀瘋六代合起來還要厚還要大部;只是大哥大後,我們就反璞歸真,進入追求小巧輕便的時代,愈出愈輕,愈出愈小,曾幾何時,旺角先達有些流行一時的手機,小得像兩個橫放的火柴盒,說話時要把手機從耳朵挪開,貼近嘴邊才OK,因為體積真的太小了,那些按鍵,我懷疑就算是指頭尖細的女生,也得用筷子或者牙籤才能準確按到……

可是小的盡頭,又是大。如今人人都追求大屏幕,就算褲袋放不下也不再介意了,手機追求大,平板電腦卻在拚小,接下來究竟哪個才是王道?我已經被搞混了。我只能說,當你喜歡大,不管潮流如何,你總能找到喜歡大的理由,反之亦然。如果我不喜歡,再流行都好,也是枉然。關我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