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Understanding Arguments—An Introduction to Informal Logic》,這本書教讀者理解日常爭拗的邏輯問題,頗為有趣。日常生活沒有甚麼值得爭拗,甲說廣東菜好食,乙說日本菜最好,丙說法國菜才是天下第一……自然是人人說對,口味不同而已。有人認為兒孫滿堂最幸福,有人追求名滿天下,有人戀愛大過天,有人要做隱形富豪,有人覺得篤人背脊是天下間最快樂的事……只是價值觀差異。犯法的人自有法律制裁,陰騭的會有果報,人人價值觀不同,有何爭議之處呢?

有些人為佔中和反佔中不和,奇怪的是大家都認同普選。與其說爭議,不如說大家對普選有不同定義,有些認為可以投票就是普選,有些認為普選不止投票,同樣談不上爭拗。假設甲說香港最高的山是大帽山,這句話是事實,沒有爭論點,正如太陽從東方升起一樣,並非辯論題目。要是乙說香港最高的山是太平山,即使甲列出事實也無法說服乙,帶埋乙走遍大帽山和太平山都無用。乙仍可堅持自己無錯,因為香港最高的山是太平山,大帽山在新界。甲說的香港是整個香港特別行政區,乙定義的香港是香港島,或港鐵香港站的香港,甲要是認真跟乙爭拗香港最高的山是大帽山,兩人大可去拍套《飛越瘋人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