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有個社會問題最近頗受關注,就是「家庭內別居」,日語的「別居」,即是分居。一對夫婦因感情轉淡甚或是水火不容,但又拒絕離婚,會演變成家庭內分居。同住一室,分房或分床睡的夫婦,在香港也有不少,但跟日本的狀況有異。

很多日本家庭由丈夫一個人工作養家,妻子留在家做主婦,即使鬧至瀕臨離婚,妻子也未必習慣再投身社會工作,況且有些育有幼兒,為了孩子及面子,寧願在家庭內分居,讓外人以為她仍在享受幸福的婚姻生活。有些處於家庭內分居狀態的妻子做飯時故意多加鹽,期望日積月累後,丈夫的血壓上升,因而折壽,待丈夫病逝,她就可享受可觀的人壽保險金。

在早前的日本盂蘭節期間,兵庫縣一個姓岩佐的六十歲婦人發現家中丈夫已死去三日,遺體發臭;她與丈夫處於家庭內分居狀態,聲稱三日來不見丈夫吃飯或上洗手間,只是覺得奇怪,沒想到丈夫已過世。同樣在今個月,大阪一個姓岩崎的七十歲長者長期與太太在家庭內分居,他們的房子有兩層,丈夫住在一樓,太太住二樓,太太病死了三星期,岩崎先生才發現。這兩樁事件不幸的地方是,殘存的二人被控以不法處理屍體罪名;不幸中的大幸是,殘存的二人以後要記住配偶死忌不難,因為正值盂蘭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