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談日本:二次使用料
延續昨日話題,一部漫畫或小說改編成電影,原作變相獲得免費宣傳,若然起用人氣演員參演,更會令原作角色形象化。
日本作家馳星周處女作《不夜城》出版後本來銷量已不俗,後來獲得電影化,受惠於金城武主演,原作小說銷量急升幾倍。馳星周接受訪問時曾多謝金城武,沒抱怨過改編費金額太少。
從繪畫《海猿》及《羅馬浴場》的兩位漫畫家的立場去看,眼見電影票房狂收港幣幾億,但他們收到的改編費不足港幣二十萬,覺得不公可以理解。然而拍攝電影投入的成本甚巨,包括導演費、演員費、起用歌手唱主題曲、宣傳廣告費等,票房不利就會虧大本,可說是場豪賭,但原作者是零成本毋須冒風險收取箇中回報。
此外日本有所謂「二次使用料」,當電影推出影碟時,不論賣碟或租碟,原作者都獲分某個百分比版權費。在日本大受歡迎的電影《告白》租碟逾二百萬次,原作小說家從中獲得一千萬日圓,約七十六萬港元的分紅。
難說日本的改編費金額微薄,據我認識的香港漫畫人說,改編小說為漫畫,亦只是給予原作者一次性的改編費,無論漫畫出版多少集及銷量多寡,原作者接受並指望作品漫畫化後提高人氣度。
在商業社會,各方站在自己立場爭取最大利益,有時很難界定誰對誰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