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邊朋友終於跟拍拖十二年結婚一年的老公簽字離婚。明明是男方瞞騙虧欠,她還在簽字後依依不捨,怕今生今世再也沒機會見他,哭了又哭,放不下兩人十三年的回憶,她還問我這是否很愚蠢……

我說當然愚蠢。這不是愚蠢又是甚麼?就是因為愚蠢才落得如此下場。你已白白浪費了人生原應更美好的十三年,很重要的十三年,還想再浪費多少年?你以為自己還有多少年可以再糟蹋再耽誤?

我完全明白經歷重大傷痛後人有多撕裂,然而一個受了情傷的人愛沉溺愛感傷愛自虐,是可以玩足一世,躲在洞裏呢喃拖拉回想到噎氣那刻為止的,但這又有甚麼用呢?如果你的上半生真的這麼美,幹嗎又會有如今的結果?回想起那個男人對你的瞞騙與傷害,十三年裏的點滴早已變味,又有甚麼值得回味?

太多人明明上半生已經因為一個人而毀掉,卻還白癡地自我沉淪,舉手投降,輸掉自己還有得救的下半世。明明心裏就不想這樣,身體卻不聽話,繼續沉溺,繼續自我放棄,害怕面對將來,害怕再次抱着希望與期待活下去……

這些人永遠忘了問自己一個很簡單很一針見血的問題:其實還有甚麼比現在更可怕?你還有甚麼可失去?再糟也糟不過眼前的谷底,大難不死,還有甚麼真的值得你要懼怕?

別再說曾經了,你再回想一次曾經,你便又錯過了一次可以振作的時機,明明下半世還有很長時間,明明還有得救,幹嗎我們總是蠢得要讓自己的末日提早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