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陣子見到某議員在議會,因為要「為難」某些官員,要求提供某些部門工作之開支,其中包括天文台處理各區市民報稱見到UFO之情況!某議員對UFO應該沒甚麼興趣吧!當時在想,當局怎會真正提供資料呢?過了一陣子,不可思議之事發生了,政府官方發出正式文件,一邊指出開支不能分得清,另一邊就列出一份表,是2009至2013年接獲市民目擊不明飛行物體 (UFO)報告的分區數字!原來天文台在該些年分共接獲182宗市民目擊不明飛行物體(UFO)的報告,其中一年之大埔目擊數字最多,可能同某一時期多人玩LED風箏有關!

但我的焦點並不在此,而是公開資料的問題;我很快地找了天文台部門秘書,先要知道誰是「公開資料主任」,原來就是該部門秘書,於是我就說明來意;話說天文台有個地震及授時組,若有市民報稱見到UFO,就是由該組作紀錄。

幾年前我致電此小組,親自問過可否看有關logbook,又或只取數字資料,卻被當時的職員指為保密而拒絕!但某議員一問就畀,好想知標準何在?部門秘書表示會叫相關同事回應我。

翌日,屬於地震及授時組之莫生回覆我,指幾年前之同事不在此位了,可能是他誤會了,有關UFO數字logbook是可以看的,只是把市民的名及電話掩掩便可以!並歡迎我預早兩日通知,便可到訪查閱,並非只有議員可看、市民不可看!事隔幾年,同一件事,兩個完全不同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