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譚嬰兒只有贈品玩具,媽媽沒有斥資買過玩具給他。後來,媽媽愛上蒲玩具店和教育玩具/書本舖,一口氣買了多種玩具和書本給寶貝兒子,有發泡膠扮木的滅聲積木,有百多個小摺頁在內的大型圖書,亦有可供拉開內藏英文字的互動Flashcards,(我自己覺得) 目不暇給。我買玩具和書本的宗旨是,我自己也要覺得有趣、好玩,才會入手。可是近來發現,我跟譚嬰兒在這方面的尺度應該很不同。真金白銀買回來的玩具,玩一會兒後,他就會轉向另一批「另類玩具」,包括有他自己的鞋子、你喝完水的膠水樽、凡士林盒和潤膚膏等。

每種他自行發掘的另類玩具都有不同玩法─(1) 自己的鞋子:他有擺放鞋子的地方,玩法是「運貨」。每次把一雙鞋子一手一隻地送到目的地,運夠幾雙後,就把運過的又送回原地,如是者可以玩上一小時;(2) 膠水樽:用他有力的小手指把水樽變成樂器,捏得啪啪作響,內裏有水更佳,可以搖出另一種聲音;(3) 凡士林盒:簡單玩法,只開闔開闔已經很高興;(4) 軟管裝的潤膚膏:捏捏捏,捏到空氣都走出來「sss」聲才滿意。

以上的另類玩具只是其中一部分,當中 (3) 和 (4) 更因為他玩的頻率太高,要特意清空一個Dummy來專供他玩耍。結論是:我根本不用花錢買甚麼玩具,光是這些另類玩具已夠他玩到十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