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剛過去的十二天,我每天都收到不同的禮物。十二天前,剛好是12月26日拆禮物日,明明已過了聖誕,怎麼還有人那麼窩心地一天送一份禮物給我?其實只要你也有Download那手機程式,每天都有一份禮物等着你去領取。那就是生果品牌的手機Store回餽用戶的禮物,品牌每天在Store內挑選一份指定禮物─有歌曲、App、書、電影,原本收費的變成免費,廿四小時內Free Download。很聰明的營商手法,表面上是送你禮物,天天等你來拆,實際上就是你天天都要來逛逛這網上Store,說不定又會順道買多一兩首歌、一兩個App、一兩套戲,拋磚引玉,他出豉油就可能吸引到你來買隻雞。我對這手法完全不反感,商業社會,你情我願,各取所需,你不情願的當然可以甚麼也不買。可是當看到這「十二天的禮物」App用家留下的Comment,就認為有點不公平了。部分留言說生果品牌頭幾天都在送垃圾App,例如有天送了個兒童Mini Game程式,就被人罵得體無完膚;有天送了電影《Home Alone》,又被彈「送舊戲咁孤寒唔送新嘢」。實不相瞞,那幾天的禮物我也Download得相當高興,品牌要送禮物給全世界的人,就不能只顧某類人的喜好,總要走大路尋合家歡吧?而說到底,喂呀,那是免費禮物啊!付了錢買的你有意見當然沒問題,但你丁點也沒付出,着數攞盡卻又在「阿之阿Jor摩洛哥」,實在有點說不過去吧?難道這就是現在香港人的心態,就算是免費都要狂鬧,罵到沒付錢也有水回才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