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到餐廳吃東西之前,經過街上,大排長龍,原來是某品牌免費派飲料,領取條件是你必須在fb Like了他們。我避開了,到餐廳吃東西,誰料結帳時他們問我說,你們Like了我們沒有?有的話就有95折,我說我現在Like可以嗎?他們的表情告訴我已經太遲了,然後我問還有沒有其他方法可以有折扣?他們說有呀,你只要在此拍照,立即把食評上傳到某知名飲食網站,留個好評,就有88折……

怪不得周圍人人低頭打手機多於進食。我一肚氣以正價結帳,忽然間有種自己蝕了底做了傻仔的感覺。離開餐廳,走進某連鎖男裝店打算買件難得看中了的襯衫,店員竟又開口問你做了我們會員沒有?我搖搖頭,他就說,那你只要回去Like了我們的fb,然後就能做會員,買滿500塊錢就有Coupon送……我拒絕了,他們的表情跟餐廳侍應一樣,覺得你這人怎麼如此奇怪?Like一Like就有折,怎麼你卻食古不化?

如今是這樣的一個奇怪世界,連各大信用卡都沒有折扣,但只要你願意拋個身—不,拋個Account出來,亂Like亂嚟,就可以獲得很多着數。

也許我的固執堅拒是因為我不合時宜,又或者是我極度抗拒這種逼人Like你的消費模式,我Like不是因為我真心Like才按那個掣的嗎?你以這種旁門左道增加你的Like,從而以數字去讓不知情者以為你真的很受歡迎,那我豈不是成了共犯,幫你騙其他人?受你小恩小惠,卻要做出如此違背良心的事,幹嗎只有我一個人覺得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