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婦心事:就一個好嗎?
早陣子下雨太多,連續幾天的雷暴警告甚至黃色暴雨警告(By The Way,你知道黃色暴雨警告的英文是Amber嗎?不是Yellow啊!紅色暴雨警告是Red,黑色暴雨警告是Black,但黃色就是Amber,Amber是一個女生英文名字,也是琥珀色,琥珀色也是黃色的一種,不過是比較淺的黃色,但天文台斷不會發出「淺黃色暴雨警告」吧?還是叫回黃色好了。)
雨天在街上走,不打傘不行,很多商場、連鎖店舖為避免帶遮人士進入室內時雨傘的水滴到成地係,通常都會提供「遮袋」─那種長形透明的膠袋,有的還貼心的準備了短的,供縮骨遮專用。有的店會引入「遮袋機」,把傘一嘢篤入、一拉,傘已經在遮袋中,多麼方便有型瀟灑啊!可是你進入一個商場,篤一篤,三十分鐘後離開,就把那遮袋給棄掉,但五分鐘後你已進入另一家連鎖店,又篤一篤,二十分鐘後Shopping完走到室外又棄掉一個。在銅鑼灣走一轉,至少三、四個遮袋就此斃命,而每個的生存時間只有十五分鐘至一個鐘。
我在此強烈建議,每次上街時,只用一個遮袋好嗎?進入下家店時再用上一回的遮袋吧!叫你完全不用我知道的確有難度,但就一個好吧?每次看着垃圾筒旁邊那千千萬萬條遮袋的棄屍,實在感到很痛心。若更多的遮袋棄屍,我們的地球也命不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