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說到「八爪魚家長」,有報章報道說是一些為子女不惜做出瘋狂行為的家長,但有兩位身為人父的男士,出書寫的「八爪魚家長」,卻是另外一回事,他們指的「八爪魚家長」,是自己工作已經忙碌透頂,分身不暇,但仍竭力想抽空為子女做點事、搞好親子關係的父母,例如每天工作早出晚歸,於是放棄Lunch Time吃飯的時間,回家湊兒子去Playgroup,見多個仔幾面,要令自己像八爪魚一樣,「百足咁多爪」(那是否應叫做「百足家長」?)名稱如何叫其實都不太重要,重點是大家都明白,父母的出發點都是為子女好,但有時會否忽略了一點,就是子女們覺得好不好?他們都喜歡這樣嗎?在網上看到一篇文章,說加拿大歌手Michael Bublé一次開演唱會,滿場都是年輕的粉絲,卻遇上一名由後排奮力擠到頭一行的肥胖中年女士,要搶這位歌手的注意。Michael問:「你是我的歌迷嘛?跟其他的歌迷有點不同啊!」中年女士靦覥地說:「我兒子會唱你的歌。」然後指指在後排揚手的青年,結果Michael叫了青年上台,還合唱了一曲,青年樂透了,女士高興得哭了。這篇文章叫《天下的媽媽都是傻媽媽》。對,這媽媽為兒子幹了瘋狂的事,可以稱為「八爪魚家長」吧?但媽媽換來的不是自己的滿足,而是樂透的兒子,那再多百幾隻爪,變成「水母家長」又何妨?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