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成長,必然受到其家族文化所影響,當然包括自己!早前發生了一些事,我送了兩件古物給兩位已絕交之朋友,有網友認為這很不可思議,其實我們自覺一點也不怪,因全家一向都不按常理出牌!當日在家中,思索了好一會到底該送些甚麼東西,必不可是Hea的東西,要有價值的,最後把兩塊自己收藏的有意思東西拿出來,是有30萬年歷史的瑪瑙石。

送禮物給絕交之人有兩種意思,一是不能否定之前確實存在的友誼關係,值得紀念;二是明白到以後原則上不會再見,也再無機會送,那就一次過送了一世的禮物吧!有時想起,我的外公早年在上海時,他有一個習慣,就是每次同一個朋友絕交,便會一起拍張相片留念!要知道在30、40年代的上海要拍張相,不像現在用手機已搞掂,而是要去影相館,畀相對貴的價錢,穿起整套西裝(不知是否租來?)來個合照,一人一張,做個紀念,因知道以後也不會見!當然,外公死後約10年我才出世,這些都是母親告訴我的。有時也會說笑,莫非自己是外公轉世,所以才跟他一樣愛恨分明!而母親亦然,文革期間,她最好的知己朋友,由大陸寫信來港說要跟母親劃清界線,怒火中燒的她馬上絕交!還記得改革開放後,對方叫子女登門送禮道歉,母親連大閘都不准他們進!母親說:「絕交就是絕交!」我們家族文化是:幫人毫不計算,但千萬別反過來惹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