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中拾遺:平等跟人吵架的能力

讀唱作人張懸的訪問,被問及她多年來低調生活、不愛曝光的原因,她說,我希望走在路上司機會對我按喇叭,不用瞬間認出我是誰然後嚇得半死,我還想保有可以平等跟人吵架、跟社會上所有人互動的能力。

讀到這一段,的確被刺中。為甚麼我不喜歡做幕前工作,也是因為我想保有平等跟人吵架的能力。曾經試過好幾次,在地鐵裏在街上看到不公不義的事情,看到有人被欺負侮辱,忍不住出聲的我,最終被人嗆回去,不是因為道理不在我這邊,而是因為對方知道你是有名有姓的人,自然很容易可以把你撂倒傷害。明星大晒呀?你個二打六博上鏡呀?咁鍾意出鏡我就影低你—任何一個路人,只要聲大夾惡,只要不顧身段,或者只需手持手機拍攝,他便可以隨便扭曲你,傷害你,而你能夠做的,就只是被傷害被扭曲,或者,認命噤聲。

所以我才這麼討厭名氣。對我來說名氣的唯一好處只是在你幫忙宣傳反洗腦或者其他大是大非議題上或許能夠起帶頭作用,號召更多人支持與反思,其餘時候,根本就只是個負累,它甚至讓你在面對眼前欺侮的時候不能暢所欲言,或者被迫息事寧人,所以我才認為能夠保有平等跟人吵架的權利是多麼珍貴,而跟社會上所有人平等互動,是我下半輩子汲汲追求的願望。

得到一些,你自然就被迫放棄一些,儘管,得到的不是你想要的。

王貽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