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中拾遺:罰抄

從小我就討厭罰抄,你要我多寫自己名字一次我都光火,更何況要抄寫人家毫不相干的文章?所以我當作家,只因我一直相信,做作家不必抄書,因為作家是做創作的,創作不必抄,也不該抄。

後來我讀台灣作家駱以軍的訪問,他說自己在成為作家之前,曾經一度因為自己擁有讀寫障礙而懷疑自己當不了一個作家。後來他是怎麼把問題克服過來的呢?那就是抄書,將《百年孤寂》謄抄個四五遍,慢慢就有了語感,然後,不單把書中文字真正讀進心裏,還能寫出屬於自己的文字來了。

起初覺得這件事還頗荒謬,然而當我看過電影《隔窗友緣》,辛康納利飾演的隱居作家教導年輕人寫作,就是叫他先從抄寫經典作品開始,慢慢改寫,找出自己的句構和語氣,那一刻我還有點動搖:原來真有用啊?只是後來我還是沒有抄,只因我不想進了去就走不出來,今後不抄書就開始不了寫作。

然而沒多久,我又讀到一篇令人驚訝的報道。內地很多我成為作家前很欣賞的前輩作家們都在抄書,而且抄的是同一本書─等一下,那不算書,那只是一段講話,沒有人告訴你為甚麼要抄,只是聽說如果不抄,你就連作家都當不成了。

只是還是有一些我更欣賞的作家沒有抄。譬如說王安憶。她說她從不抄東西也不抄講話。我想她才是對的,她甚麼都沒抄,卻是我最欣賞的作家,不管是作品裏,還是作品外。

王貽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