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物語:留意蠅頭小字

如果平等的意思是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對等,那麼,商業社會根本沒有條款平等的合約。像我這樣的小市民當然簽過一些不平等合約,至今未見過小市民比大機構有利的條款,只見大機構佔盡好處的。

以日常生活的合約為例,有些人大量購買消費套票,沒有留意有使用限期,然後發現在限期內無法預約服務,明明自己無錯,但套票過期自動作廢,預先繳付的錢就泡湯了。

友人近日網購飲食券,列印出來的條文寫某日到期,逾期作廢。友人在到期日前光顧,才發現無法換取飲食券。對方指出條文下還有一行特別細小的文字寫上另一日期,細字寫必須在那日期前換取飲食券,小字日期比大字日期早一個月。

友人花錢買張廢紙,拿給我們看,大家只會留意較大的日期,一看就知過了那天作廢。沒有人會細看微型小字的日期,可見是陷阱。明明要人在細字日期前先換飲食券,卻以大字日期誤導人,為甚麼要顧客走兩次呢?

另一友人買了一疊連鎖店的飲食券,寫上換領的分店地址,去到才知只能在那分店使用,但沒一字提及換領分店等同唯一使用飲食券分店,友人說早知不買那麼多。

洋人說魔鬼在細節之中,其實魔鬼也在細字中遊玩的。你以為條文合理簽署後,才知細字會出賣你。

關麗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