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都食得?!

最近超市被發現每日都丟棄大量的廚餘,被環境人士炮轟太不環保。地球之友表示,當中有部分為「可避免廚餘」,超市應該把食物捐給食物銀行,減少浪費。平時偶爾家中都會有些過了期的食物,很多時阿婆、阿媽嗅過後就會說:「無事嘅,無事嘅……」究竟食物過了期是否一定不能吃?

根據香港食品安全中心規定,所有預先包裝食物都有「此日期或之前食用」(Used by)或「此日期前最佳」(Best before)的標示。兩者究竟有何分別?「此日期或之前食用」適用於一些水分/養分較豐富、較易變壞的食品,過了日期食品就會有機會變壞,有機會引致食物中毒,不應食用,而法例亦嚴格禁止售賣這類食物。相反對「此日期前最佳」則比較寬鬆,即使過期出售也不受規管,因為「此日期前最佳」只說明食品的最佳保質期,過了期食物的味道可能會變,但不影響食物安全。如果對以上內容感興趣,記得收看ontv東方電視生活台節目《就係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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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