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談日本:有性無愛罪

一對男女並非戀人及夫婦關係而發生性行為,會被形容為「有性無愛」。有性無愛,在日本可能構成罪行。

日本神奈川縣有名19歲男高中生被捕,他涉嫌與未滿18歲女高中生發生性行為。日本人年滿20歲,在法律上才算是成年人,但合法性交年齡是18歲。與未滿18歲的青少年性交是否一定違法呢?也不盡然。

我曾在「未成年少男少女」一文中說過,20歲男性以結婚為前提,真心與17歲少女交往而發生性行為,不會被控;但二人年齡差距必須低於3歲,若是21歲男與17歲女的組合,一旦發生關係就違法。

上述青年帶了17歲的少女回家玩至凌晨時分,在雙方同意下發生性行為,但二人只是普通朋友關係而非戀人;再者,法律上不認為一對高中生會考慮到結婚。女方回家後對朋友透露這事被父親聽見,父親大怒報警,那青年因此犯了「有性無愛罪」。

有趣的是,公眾並非一面倒的責難那青年,同情他的人甚多,因他與少女的年齡相差只有兩歲,未違反「3歲差距準則」。

說到風化罪,近期某香港電影提及,在飛機上連續非禮空姐三次才會被捕,我好奇問了所認識的日籍空姐,她說:「我服務的公司絕對沒有這種規矩。」不管搭飛機或跟未成年少女在一起,男士們請檢點及守法。

藍秀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