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曖昧太久之後,女方是否應該為求突破關係博一鋪去引誘他?還是更加矜持,從此只放他到「永遠的普通朋友」這一個位置?

其實,做辣妹還是白雪公主,真要看情況。有些情況做了辣妹,上完床,那個男人就從此是你的了;有些情況,上完床,大家從此一拍兩散。

聰明女孩要懂判斷,以及直覺要準。你與他曖昧那麼久,應該理解到他是個怎樣的人,他會否接納你的行徑,以及,他會怎樣處置你。

有些情況我認為是黃金機會,女方不進取就笨。例如,男方是單身,兼且為人害羞但善良,而且大家的生活圈子並無利害關係。那麼,女方不動手就是對不住自己。

動手吧!引誘他吧!由你做主導去引領這段關係。有甚麼好怕?就算之後發展不如理想,大家的生活也不受影響。

博一舖,才對得起自己。你計算一下,博一鋪,你可能賺到的,比輸掉的會多。那麼,去博這一鋪吧!為了愛情,是值得的。

當然,有些曖昧對象,還是留下來曖昧好了。你計過度過,覺得真的不能動手,那麼,就繼續保持矜持,做白雪公主好了。下次遇上可以盡情博一鋪的,才變身成主動辣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