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物語:羊牯買樓記

我由15歲開始工作,無數兼職,幾年後已薄有積蓄,加上兩個妹妹從小兼職儲錢,3人合資搬出來住。

人人認為我們應該租樓,我決定買樓,這是最好的決定。但我錯向銀行借貸和透支所有信用卡湊夠首期,利息高到嚇死人,先做了高息羊牯。

買樓過程聽過無數謊話,加上我們在經紀眼中是大羊牯,200多平方呎的單位騙我們是500平方呎,還有許多謊話,簡直當我們傻瓜,難得我們相信,可見從小信任陌生人要交「學費」的。

我到律師樓付首期,先給律師空白支票,由他填寫資料,我核對無誤就簽名。想不到翌日接到律師電話,表示日期寫錯(寫遲一年),要我上去律師樓加簽刪改部分。我沒有反應,他連忙說派人拿支票給我改簽,我說好。

想不到律師親自拿給我,我笑說我沒有責任改簽,你等一年才兌現好了。律師氣上心頭,但不敢發作,臉色一陣紅一陣白的,嘆口氣說:「現在的年輕人怎會變成這樣,你不能這樣的,雖然支票是我寫的,你有權不改,但你……」我當然有加簽更改部分,只是氣氣律師,好讓他知道我不是傻的。

由於不懂竅門,首次買樓所多花和少賺的錢並非小數目,不過,至今心安理得。有時聽到傳我貪錢,覺得好笑,不如傳我是羊牯吧!

關麗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