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中拾遺:有趣並不有趣

從小我就很篤定,每當有人想跟我說一點甚麼,開首以「有趣」二字介紹之,接下來他要說的那段小故事,即使當事人表情趣怪未說先笑,那一件事,也一定不怎麼有趣。

教育電視裏提到的有趣實驗總是不怎麼有趣,老師刻意提高聲線吸引同學留心的有趣事情也絕對跟有趣二字無緣。就算是電視台綜藝節目《千奇百趣》裏主持人與嘉賓扭盡六壬形容的那些店舖與怪人怪現象,我也根本不覺得哪裏有趣,更遑論他們輕易亂給七個趣八個趣甚至爆趣。即使是他們牽強投入的表情,也根本毫不有趣。

有趣通常沒趣,正如有人跟你說一件勁搞笑的事情,通常都不勁,也不搞笑。有趣不能自詡,正如可愛也是人家頒給你的襟章,而不是自己往自己臉上貼的金箔。儘管有些時候朋友口中那個很有趣的人實際見面時往往打了折扣,但其兌現率總比那些自拍帥哥美女、自詡有趣的人像真度來得稍高。

要看一個人有不有趣,請他說說他認為有趣的人便知。要是那人認為很有趣的人或者事根本毫不有趣,那這個人本身究竟有多有趣,我們心知肚明,也不必再在這人身上期待甚麼了。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不有趣的人眼中一切皆不夠有趣,他也不可能遇到太多真正有趣的人,趣者愈趣,悶者愈悶,正如貧富懸殊這個問題一樣,從來都是愈來愈極端的。

王貽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