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中拾遺:底蘊

世界變了。在這樣講求速食與視覺刺激的世界,YouTube裏長過五分鐘的短片都已經沒耐性細看,結果只是造就了一大堆看來很有型很奇怪的人們,姿勢亮麗奪目,造型奇特,走路拉風,網誌微博裏的照片與呈現生活的冷酷繽紛,完全符合時代對潮人型人的要求,他們甚至各有怪癖,嗯,怪癖。

譬如說有人習慣一身累贅錦衣卻踏自行車上班,有人在某些奇怪部位紋身然後告訴你每一撇一畫都有重要意義……

普魯斯特的工作室排滿了軟木塞,因為他認為在這樣的環境下寫作才能順利;音樂家華格納在沒有靈感的時候會不停撫摸桌巾摺邊或者絲絨窗簾;雨果閉門寫作的時候更加習慣全裸,他更會叫僕人把他的衣衫全部收起來以防他跑出屋外……如果說怪癖,這些天才的怪癖夠怪了吧?

如果問你們第二段和第三段的人們分別在哪,也許不在於誰的怪癖或者風格習慣比誰更怪,而是誰人有底蘊,誰人沒有。今時今日,看來很有個性各有怪癖的人多如牛毛,然而太多人只懂模仿天才的怪癖,卻沒有天才的應有才華與底蘊。他們不過是裝成大師的神棍,掀開袍子,裏面根本不值一哂。

怪癖只是溢出來的水,真正吸引人的,不是怪癖本身,而是附帶怪癖的巨大才情。一個把所有時間用來粉飾外在、炫耀怪癖的人,內裏有多少斤両,不辯自明。

王貽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