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上旅程:港鐵陷阱

早前看到一宗法庭消息,指一位婦人被港鐵職員稱因過了乘車時限,所以被票控;不想在此討論案件,而是想講講其中的陷阱。以往坐地鐵,是知道入閘後若過長時間不出閘,是違規的;但自從九鐵和地鐵合併後,情況是怎樣,我沒有查過。

原來新政策是:乘客持有效車票進入付費區內需在入閘後150分鐘內完成車程,再通過出閘機離開付費區,否則可被徵收最高額單程車費$51為附加費。政策令我想到,當年九鐵興建「落馬洲支線」,當中包括一個供所有市民及遊客使用的觀景台,遠眺四周景色及觀鳥,問題是,觀景台是設在閘內的!我亦曾經兩次去到那裏欣賞景色,一坐就坐了一、兩個小時,若然是那些認真來觀鳥的人,看一整個下午必會過時、必會違規。

於是我去問一下有關當局,查一查到落馬洲觀景台過時的人們,到底有沒有豁免呢?答案原來是否定的,理由是過時出閘那刻,港鐵職員是不知道事主到過哪裏!換句話講,當年建立觀景台是吸引人到來看風景看鳥,但萬一過時卻又違規被罰,這不是陷阱是甚麼?有關人員說,出閘時表明事件,可能可以酌情處理。但用人去衡量,不如設立合理制度,例如在落馬洲站進行登記,不是更好嗎?

雲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