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中拾遺:文學不必懂

有讀者說看了我早期某些作品,覺得很震撼,但又很慚愧,因為他好想給我寫點讀後感,卻又覺得自己不懂,然後怪責自己不夠厲害,讀不懂當中深意,有想放棄的衝動—可是,他同時又覺得讀完之後有種奇怪的感覺,好想說出來,卻又不知道如何表達。

很多年輕人接觸文學作品,也許是因為以往中文課的壞手勢影響,常常以為文學作品一定要懂—這個懂法,是那種知道題旨、明白生平,然後可以像考試答題那樣輕易剖析作者用意、文學技巧與作品主題之類的那種懂法。因為潛意識怕了這種切入點,所以就覺得自己不懂,但又怕被取笑,被看不起,於是就更不敢接觸了。

我說,文學作品就像戀愛,其實真的不必懂,只要你願意接觸就好。不必懂我,愛我就好。很多不懂得戀愛的人都會投入戀愛,文學藝術不一定要所謂窮究細析那種懂,除非你有心鑽研想當文評家,則是再進一步的問題。

先多接觸,用心去感受,不求高深,沒甚麼微言大義,只要喜歡,覺得有趣,覺得讀完好像有點無以名狀的甚麼,甚至讀完呆呆的,胸中卻有一點莫名的觸動,像被擊中內心某個隱秘部分,卻又難以言喻……我認為,與其能夠很理性冷硬的所謂懂得文學,我寧願你不懂,卻喜歡讀,讀完會反思,會感動,欲罷不能……這樣更好。

王貽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