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上旅程:小生意

之前在文章中提到,曾在小學時做小生意,可能你會問,小小年紀做甚麼生意?情況是這樣的,當時我和二哥讀同一間小學,我們於是分工做小買賣,他先在報攤買了張「大卡通貼紙」,通常是當期電視播放的熱門節目,而大貼紙內有幾十個卡通人物;二哥就會把「角色人物」逐個逐個剪出來,分成兩類,一是精美品,一是普通品;前者放在透明小膠盒,後者放在布筆袋。我的工作,就是趁上課前、小息時及排隊放學時,向不同班級的同學推售。

要知道那時我們賺的是「暴利」,試想想一張大貼紙當時賣兩三元,一張可以剪出二十至三十張小貼紙;而我們的賣價是每小張普通品,賣五毫至個半,每小張精美品,賣兩元至五元不等!如此「暴利」,賣幾張已回本。

要知道我們的生意相當不錯,賺來的錢,會放在家中小紙箱,每月兩兄弟對分!至於我的「客仔」不時問我有沒有新貨,不過他們始終是小學生,不是經常有錢,如何是好呢?於是我「發明」記帳制度,先取貨,後還錢,若拖過久,我是會收息的,不過已記不起那些「息」是怎樣計的了。

有一次,發生了一件事,兩兄弟罵了一場大交。話說某一天放學排隊時,一位同學(已記不起是誰)忽然向老師舉報我帶貼紙、賣貼紙,老師走過來,命令我交出貼紙!書包內有兩份貼紙,想了想,便把透明小膠盒交了出來,它當然被沒收啦!回到家中,二哥知道此事後,責怪我為甚麼交出較貴的精美品!而我的理念是,一個布筆袋總比貼紙貴重吧!

要知道家人之間,最好不要合作搞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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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