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的時候,腦海會自然浮現一些合用的句子,隨手使用,往往忘記出處,或者,不知道自己初看的版本已是作者引用別人的。
曾在小說寫過「得之我幸,不得我命」,那是中學時在日本漫畫看到的,不知是日本漫畫家的原意,還是譯者信手拈來的。當我寫某個角色的豁達心態時,用了這兩句。有讀者看罷覺得感動,引用讚賞,看得我額角滴汗,認真尋找原創人。
找到最早的版本是徐志摩寫的:「我將在茫茫人海中尋訪我唯一之靈魂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果早知還有上句,相信不會用,我覺得五四時期的作品太感情豐富了。
談到命運,我反對迷信的,迷信是人逃避責任的藉口。我認同古人說「盡人事,聽天命」,重點在盡了人可做的一切努力。
比方說,農夫努力耕耘,遇上天災,可聽天命並非怨命。農夫應有積穀防饑,這次失收,只能靜候好天再播種,期等下次豐收。
人生追求無窮無盡,每個人得到的都有限,得到自己想要的,全是幸運。起初覺得「失之我命」是豁達想法,漸漸感到這句可刪去。
我們沒有帶任何人和物來到世上,本來無一物,自然無所失。
要為失去難過的話,不妨細想那些也許從來不屬於我們的,不如為曾經擁有而高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