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從何時開始,「世界遺產」成為了人們旅遊的指標。一處古蹟能否列入世遺,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世界遺產委員會每年開會投票決定,可分為自然遺產、文化遺產,以及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三類。申遺的國家首先要列一份詳細目錄(預備名單),由委員會開會討論決定是否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中,而甄選標準,是「真實性與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