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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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解鎖犯官非

相信你都聽聞、甚至親身試過,在私人屋苑停車場泊車後,遭管理員鎖車,不服氣之下,僱用鎖匙匠自行解鎖,原來如此做法大有機會惹官非。事關香港法例第374O章14條,任何人無有關的私家路擁有人或獲授權人員的同意,不得移走、損壞或以任何方式干擾安裝在車輛上的認可鎖車器,違反可被處罰$2,000。若然閣下更衝動至剪爛及取走鎖車器,更有機會干犯刑事毀壞及盜竊等罪行。以後泊車,記緊先視察環境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