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誰也不會想到的槍手殺害旅行團團員事件,令我決定以後不會再前往這個國家!不在此討論當局行動的過失,反而想講講10多年前到訪時的不思議經歷。那年是代表某旅遊雜誌出訪當地,尾程我以私人名義留在其首都玩了兩天。
第一天,我親身走到國家旅遊總部,找上了相片部的主管,表明了來意,想取一些幻燈片。用了一個下午從數千張挑了20張,想取走之際忽然那人說﹕「我們國家窮,不會給你取走幻燈片。要的話,到外面曬相店重曬。你自己付錢!」
我真的傻了,無禮貌之餘,也無道理。我向他表示這是為了宣傳該國旅遊呀!討論一番後,他像可憐我般,才准我取走3、4張!
第二天下午,想坐坐舊式馬車,逛古城區。跟一位笑容滿面、非常熱情的馬伕,談妥參觀路線及價錢便出發。無論到達哪裏,他都陪着我逛。
玩了幾小時,要回酒店了,馬車慢慢走上一條高架路,然後停在一邊。起初以為要避車,馬伕頭也不回一直坐在前,過了好一會,有點不對勁,我問他到底甚麼事?他說要在此付錢,我說要回到酒店才付。他堅持要先付,好吧!誰知道他表示剛才的價錢是以每小時計,原來是個陷阱。我跟他拉鋸,最終也要多付一倍的錢,否則走在高架路更危險。
一個官員、一個馬伕,已表達了這國家的性格,我不會再去了。願枉死在那裏的香港人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