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創作人要隨身帶備小冊子,記錄一閃而逝的靈感,不要待到執筆時才臨渴掘井找靈感。
這個指定動作好比中學生上課抄筆記,如果字體太潦草,重讀時只見鬼畫符。遺憾的是,當時心情早已冷靜,幾個要點不一定足以喚醒記憶。家中有多本這類廢了武功的小冊子,可以留給不知哪天建成的香港文學館保存。
數年前去南極,我帶備手提電腦,每晚回到房間,不論多累也撐起精神寫一篇完整的日記,整個旅程的靈魂就在手上。回港後整理照片、補添實用資訊,我寫成第一本也是唯一的旅遊書。
去年到非洲肯尼亞看動物,配備長鏡相機,拍下過千照片。意料不到的是,每晚回到房間,竟累得昏睡至天明,夜夜交白卷。沿途曾用小冊子記下重點感受,卻未能巨細無遺記錄千鈞一髮的情緒反應。回港後,途上一切被日常生活淹沒了,這本非洲遊記出生遙遙無期。
途上的感受最真切、最激情,幾乎出口成文,應該用數碼錄音筆自述。事後重聽聲段,抄寫一下便是一篇精彩絕倫的文章。
我要與時並進,添置生財器具,反正寫作多年,值得獎勵自己一下— 找到藉口買東西了,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