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條例》震動銀行界,信用卡利息及服務費一直受銀行公會制訂的《銀行營運守則》規管,但部分守則疑有「合謀定價」之嫌,業界隨時集體觸犯競爭法!為免齊齊中招,銀行公會已暫停實施18項主要與信用卡收費有關的守則。不過,金管局認為銀行不應削弱對客戶的保障,已表態要求業界應與競爭事務委員會共同制訂長遠解決方案,惟未提及時間表。

金融鬥「法」
銀行公會暫停實施部分《銀行營運守則》,隨即引起金管局關注。

部分暫停生效《銀行營運守則》

《競爭條例》落實時序

針對合謀定價、大企業以本傷人等市場行為的《競爭條例》剛於上周一(十四日)全面生效,影響由波鞋街到銀行界。銀行公會早於競爭法出台前三日,於本月十一日起暫停生效《銀行營運守則》中的18個守則章節,直至另行通知為止。

統一定義恐變合謀定價

《銀行營運守則》或《競爭條例》均旨在保障消費者權益,但此18項主要與銀行信用卡利率及收費相關的章節則有可能觸犯合謀定價,令銀行誤墮法網。

有銀行信用卡業務主管舉例指出,守則中對信用卡最低還款額有統一定義,雖然出發點是保障消費者利息開支可減至最少,不過,理論上銀行應可自由調整收費於市場上競爭,故目前需要靠「夾在中間」的銀行公會出面,向競爭事務委員會交換法律意見,看看能否將有關守則豁免於《競爭條例》外。

據了解,銀行公會已經去信提醒會員銀行,雖然利率及收費要「獨立地作出決定」,不過,暫停部分守則後,仍然要遵從《一般原則》,即確保繼續公正、誠實及公平地對待所有客戶。

目前銀行界按兵不動,未見因為暫停實施部分守則而有任何加價或劈價行動。「好似學生信貸額度一向最多僅一萬元,暫停守則後如果有銀行批兩萬元來搶生意,相信金管局都一定會跟進」。有中小型零售銀行主管亦坦言,雖然銀行公會已暫停實施部分章節,但由於金管局已經向銀行表明此非解決辦法,相信業界依然會按照以往守則做法,並維持觀望態度。

釐清需時 促磋商解決

金管局回覆本報查詢時亦承認,注意到銀行公會暫時停止實施的部分守則可能違反《競爭條例》,但必須指出有關條文對保障銀行服務消費者相當重要,因此認為有需要繼續維持相關的原則及做法。

金管局又指,業界將會與競爭事務委員會商議並制訂一個長遠的解決方案,在雙方商討期間,客戶根據守則所獲得的廣泛保障不受影響並仍然維持有效,但未有提及釐清存有灰色地帶的營運守則需時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