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立法為強積金制度引入「預設投資策略」,供本身沒有投資取向的人士自動採用。如在50歲以下而不作投資選擇,供款會放在「核心累積基金」,60%投資在高風險的股票,40%投資於如債券等較低風險的證券。現時市場上同類基金的10年平均回報率約為4%。

當供款人到50歲,其資產將逐步轉移至「65歲後基金」,直至65歲,高風險與低風險資產比例為2比8。核心基金管理費不會高於0.75%。據稱,同類基金的10年平均回報率約為3%。

筆者認為「預設投資策略」是個好主意。首先,香港的強積金長期為人詬病的是基金管理費太高。如果有了0.75%封頂,一眾基金必須面對巨大的市場競爭,如交不出亮麗成績,就必須削減收費。

然而,強積金持有人所面對的最大風險,其實是持有基金的時期是否經濟蓬勃、有沒有受金融危機影響。不要以為持有達40年,期間總有榮衰時期,拉勻就不會有太大分別。

宜設「回報保險」制

早年有研究報告指出:投資期長達30年,策略相同,以6比4的比例持股票和債券,每年年初因應價值變化重新調整投資組合回復六成股票及四成債券,埋單時差異可以非常巨大。

報告舉例:一九六四年的10萬元投資,一九九四年增長至147萬元;一九六五年的10萬元,在一九九五年可變成178萬元。運氣好跟運氣不好,分別可以這麼大,明顯構成重大風險。

因應這些風險,我建議政府牽頭為強積金內的基金設「回報保險」。具體安排如下:政府保證每年合資格的基金可獲通脹率加1%的回報 (可稱為「起碼回報」)。若有不足,由保險計劃貼上,保證強積金內的投資每年有實質1%的增長。若回報高於「起碼回報」,高出的部分(可稱為「超回報」)要向保險計劃繳交保費,保費等於「超回報」乘以徵費比率,而徵費比率可從幾十年來投資回報的數據估算出來,原則上「回報保險」應自給自足,長遠不用政府補貼。

有了「回報保險」,強積金持有人就毋須因年齡改變投資組合,但又不用太熱衷於追求高回報。由於高回報會招致交保費,低回報又會招致賠償,基金經理或會更踏實,金融市場泡沫風險或會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