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今年初建議包括基金等的機構投資者做「股壇長毛」,須加強監察並積極參與其所投資上市公司的事務,遭上市公司強烈反對,擔心集體或過激進的機構投資活動在香港成為風氣。據了解,證監會正籌備有關諮詢總結,不會完全撤回建議,但同時諮詢總結只會提出證監會對此議題的看法以作進一步考慮,因此不會立即執行諮詢文件內的任何建議。

證監會主席唐家成(中)指,早前建議機構投資者監察所投資上市公司的事務一事,並非立即執行。左為行政總裁歐達禮。(資料圖片)

多國提倡基金監督上市公司

證監會主席唐家成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市場對諮詢文件存有誤解,認為建議將鼓勵短期行為,尤其是認為一些對沖基金可能要求較短期的策略,但其實文件背後的理念是鼓勵機構股東及主要投資者的長期持續投資。

他又指,另一個普遍誤解則認為建議將立即執行或是強制性制度,但並非如此。

他解釋,有關概念還涉及其他監管機構如金管局及積金局等,而不僅是證監會。有關諮詢總結只會提出證監會的看法以作進一步考慮,因此不會導致文件內任何建議的立即執行,相反,卻是處理這重要議題「旅程」的開始。

今年三月初,證監會發表《負責任的擁有權原則》諮詢文件,就投資者如何履行與其投資上市公司的擁有權責任,提供七項原則的指引。

憂淡友濫用壓股價

不過,建議遭上市公司及投資界反對,擔心會被濫用,成為操控股價或沽空者壓低股價的工具。業界認為香港已有機制保障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影響力。基於香港市場特性,認為應以「最佳常規守則」(即自願)方式試行,而非在首階段已採用要求較嚴格的「不遵守便解釋」。

上市公司商會總幹事黃明偉指,一家國際基金隨時投資逾百間上市公司,不同基金也會有不同要求,建議無論對基金及上市公司都有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