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工作時認識了不少內地朋友。其中有三位好「姊妹」合伙開了一家酒吧,當中兩個是來自河北的親生姊妹,另一位是從安徽來的朋友,初中學歷,為了更好的生活離開家鄉到北京闖。酒吧在我北京的家附近,下班無事很喜歡去店裏消磨時間。

資本不足難開業

酒吧最近關了,她們說是因為競爭太激烈利潤愈來愈少。我替她們可惜,但她們並沒有太難過,輕輕嘆了一口氣就說:「沒甚麼的!去幫人打工賺點錢,三年後再創業!」臨走時還叫我不用為她們擔心,說打工除了賺錢還能從工作中「偷師」都不錯。

其實,不少在北京的朋友都像她們一樣,滿腦子都是創業想法,資本不多但總相信生意從小做起。我和弟弟從小都希望在香港開一家小小的咖啡室,但資本不足,一直紙上談兵。

愈來愈多聲音說香港各行各業幾乎被大財團或連鎖店壟斷,「官商勾結」的批評時有所聞。可是現實不能只訴諸情感,要有理性分析,要想一想在香港有沒有因素是有利大財團經營,並且不利小規模的經營者?如果有,這些因素之中有沒有是香港政府直接或間接造成?

生產要付出成本,可粗略地分為「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以珍珠奶茶店為例,茶葉、花奶、糖,水電煤、工資是變動成本,生產的數量愈大,這些成本就愈高;店舖租金、設備如煮食包裝器具是固定成本,跟生產量沒有直接關係。固定成本在未有開門做生意之前就已先付出,變動成本則可按生意的好壞調整。

有純利才有得做

決定做不做這生意時,一般會先估計一下可以賣出多少杯奶茶和每杯能賣多少錢。如果每杯的價錢比變動成本大即有毛利,總毛利不但要有,還要大到能把預先付出的固定成本收回來,即有純利,這門生意才可以做。

重要的是跟日常經營有關的變動成本,如茶葉漲價令變動成本上升,那就要賣貴點,但代價是賣出數量會減少。因為固定成本在決定要做這生意時已一早付出,可謂「覆水難收」,雖然跟日常經營沒有直接關係,固定成本卻影響在最初的時候做不做這生意的決定。

如果估算的總毛利未能大於固定成本的話,整盤生意是賠錢的,當然就不會隨便「跳落火坑」。假設變動成本是不變,故固定成本愈低,准入門檻就愈低,生意愈容易有可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