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互認基金料季內推
中港基金互認正式啟動,證監會今日起接受內地基金申請來港銷售,證監會於接獲申請後兩個工作日會進行處理。消息透露,內地監管機構審批基金向來很快,只需十日、八日,惟香港動輒數個月,證監會承諾加快互認基金申請認可,因在基金互認安排出台前兩地已進行大量監管對照工作,市場預期最快第三季會批出首批互認基金。
證監會承諾加快互認基金申請認可。圖為行政總裁歐達禮。(資料圖片)
資產穿兩億須通報
證監會近日更新向業界發出的基金互認指引,釐清多項操作細節。
證監會指,內地基金獲證監會認可後,資產若跌穿兩億元人民幣的要求,基金公司須立即通知證監會及解釋原因,但證監會將按情況給予彈性處理,考慮相關因素如市場情況、匯率變動等,但強調證監會有權要求內地基金停止在港向公眾推廣及不接受新認購。
內地基金在港銷售,對基金用現行抑或新股份類別,沒有特定監管限制或要求。至於基金用甚麼貨幣計價也沒有限制,可用不同貨幣設立股份類別及發行基金單位。
協助內地基金在港分銷的銷售機構,需要持有證監會「一號牌」(證券交易)。若內地基金總公司派員來港分公司銷售內地基金,有關人士需取得證監會牌照,但涉及培訓則不需要。
證監會又特別要求在港銷售的內地基金的名稱不可涉誤導,例如「wealth preservation fund」(財富保存基金)是誤導的一個例子,因普通投資者不會預期基金會有損失。在港銷售的內地基金進行槓桿或衍生工具的投資,規定只可作為對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