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董事局一致不同意為新股引入不同投票權架構(WVR),但對於WVR公司能否在港第二上市,則沒有明顯表態。證監會主席唐家成首次開腔,表示證監會對港交所(00388)就WVR公司來港第二上市進行市場諮詢持開放態度,意味着阿里巴巴等已在美國上市中資概念股,尚有機會來港第二上市。

港交所擬建議放寬WVR公司來港第二上市,證監會持開放態度。圖為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資料圖片)

監管機構對WVR公司來港上市立場

唐家成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市場發展迅速,現時不少在美國上市的中國科網股有意回歸A股,內地科網企業也可考慮直接在A股上市。對港交所擬建議放寬WVR公司來港第二上市,以及重新檢討現時對「業務中心」在大中華的公司來港第二上市的限制,他持開放及中立態度;不過,他認為,第二上市同樣會帶來其他不同問題,因此暫時未有定論。

業界質疑前後矛盾

對於證監會否決港交所就WVR公司在港第一上市的建議草案,唐家成表示,並不是有意「為難」港交所,而是在審閱港交所的詳細建議草案後,董事局認為未能符合保障市場與投資者利益,故作出有關聲明。

他又指,WVR已討論長達兩年時間,期間市場變化甚大,滬港通的推出更為市場監管帶來很大的挑戰,「香港是否依然需要花這麼多時間去討論WVR?有關WVR機制又預期會有很多限制,是否對企業仍有吸引力?這要留待上市委員會去決定!」

投行界人士批評證監會矛盾,既然不容許WVR在港主要上市(即第一上市),為何又對第二上市持開放態度?「證監會在反對WVR第一上市的措辭咁強硬,應該都拒絕第二上市,因為其關注的因素在第二上市也會出現,特別係有關因素都係涉及道德而非技術問題。揣測是否證監會董事局一致反對WVR公司在港第一上市下的妥協?」又指若證監會將來批准第二上市,必須要說服市場。

有熟悉監管市場運作人士指,WVR公司在港第二上市,是受主要上市地監管,部分海外市場的上市監管較香港嚴厲,亦已有相關機制及配套保障投資者。「好似美國有集體訴訟,在美上市的WVR公司在港第二上市,若有甚麼問題,本港投資者可透過美國集體訴訟跟進,受當地監管機制保障。」

技術問題有待解決

不過,若港交所決定就WVR公司來港第二上市作諮詢,的確要解決不少技術問題,如香港只接受那些認可交易所上市的WVR在港第二上市?如何解決若第二上市公司的成交大部分集中在香港?如有關WVR公司在主要上市地除牌,是否又有其他香港可接受的認可交易所作第一上市?